山东卓力热线:400-083-4511

您当前位置:首页>>新闻中心>>技术资料

技术资料

煤矿安全规程:耙装机使用规定

标签: 耙装机  关注:1508 ℃ 来源:www.cnkuang.cn

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一条 使用耙装机时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 (一)耙装机作业时必须有照明. (二)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、可靠. (三)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 栏;在巷道拐弯段装岩 (煤)时,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 轮,清理好机道,并有专人


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一条   使用耙装机时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耙装机作业时必须有照明.
(二)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、可靠.
(三)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 栏;在巷道拐弯段装岩
(煤)时,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 轮,清理好机道,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.
(四)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,必须根 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.
(五)耙装机在装岩(煤)前,必须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. 耙装机运行时,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.在 倾斜井巷移动耙装机时,下方不得有人.上山施工倾角大于20° 时,在司机前方必须设护身柱或者挡板,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 定装置.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,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措施.
(六)耙装机作业时,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 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.
(七)高瓦斯、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、 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工作面,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 耙装机.

返回上一级